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国税函发[1996]131号 日期:1996-03-26
一,税务登记证的种类及主要区别
税务登记证分为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与注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税务登记证式样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内芯的底纹与颜色。国家税务局采用浅红色标有中国税务与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字样(中英文)的底纹,地方税务局采用浅绿色标有中国税务与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字样(中英文)的底纹。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套分别为枣红色,墨绿色。
二,税务登记证的主要内容
税务登记证正本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地址,法定负责人,经济类型,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包括主营,兼营),税务代码,发证税务机关(盖章)等;注册税务登记证应包括经营期限,总机构名称,总机构地址等;副本还应包括验证记录(两栏)等。
三,税务登记证的印制
为了保证税务登记证的规范和统一,税务登记证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统一印制。税务登记证框也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自行统一制作,要求美观大方,方便纳税人并尽量减少成本。其他要严格按总局式样要求制作。各地在正式印制之前,要将证件样品(包括框)报送总局,未经总局批准,不得擅自印制。
附件:税务登记证件有关材料及规格说明(编者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