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金蝶软件-丹东ERP|丹东管理软件|金蝶管理软件|丹东财务软件|丹东软件|丹东财务|金蝶OA|东港ERP|凤城ERP|宽甸ERP|金蝶ERP|金蝶K3

2025年7月15日  星期

首页 | 公司简介 | 新闻中心 | 产品与技术 | 资料中心 | 活动中心 | 典型客户 | 技术论坛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资料中心 > 税收法规-税收征管

关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在华提供建筑安装指导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2-13    点击率:546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国税函[1997]8号    日期:1997-01-03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美国摩托罗拉公司申请:由于在我国境内多处从事提供建筑安装指导劳务活动,但项目小,工期短,希望在天津汇总缴纳上述劳务活动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在华提供建筑安装指导劳务活动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汇总在天津市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二、该公司1996年底以前在各地发生的建筑安装指导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按规定应在劳务发生地缴纳,但考虑到实际征收情况,对已经在天津市主管税务机关汇总申报缴纳的,可不再做调整。
  三、对于该公司1997年以后发生的建筑安装指导劳务所涉及的营业税,应依照有关税收法规规定,在劳务发生地申报缴纳。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丹东金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金蝶认证合作伙伴)   辽ICP备:05011140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堰江花园1号楼104室 邮编:118000

联系电话:0415-3134911 传真:0415-3145018  网址:http://www.ddkingde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