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鲁地税发[1999]176号 日期:1999-12-06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撤销企业欠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鲁地税发[1999]176号 日期:1999-12-06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撤销企业欠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