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鲁地税发[1999]19号 日期:1999-12-28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6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除审计部门以外,其他监督、检查部门查出的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而应补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均应比照本通知规定办理。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鲁地税发[1999]19号 日期:1999-12-28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6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除审计部门以外,其他监督、检查部门查出的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而应补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均应比照本通知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