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金蝶软件-丹东ERP|丹东管理软件|金蝶管理软件|丹东财务软件|丹东软件|丹东财务|金蝶OA|东港ERP|凤城ERP|宽甸ERP|金蝶ERP|金蝶K3

2025年7月22日  星期

首页 | 公司简介 | 新闻中心 | 产品与技术 | 资料中心 | 活动中心 | 典型客户 | 技术论坛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资料中心 > 税收法规-税收征管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联通公司山东分公司营业税征收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2-14    点击率:622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鲁地税发[2000]70号    日期:2000-05-12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联通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省联通公司)《关于中国联通山东分公司所属市地分公司集中在所在地办理交纳流转税的请示》。据调查了解,省联通公司成立以来,各市地相继成立了分公司,各分公司营业税由市、地分公司缴纳。今年部分市地联通分公司在县区设立营业厅后,各地对联通公司营业税征收问题掌握不一。根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以及省联通公司财务核算的实际情况,经省局研究决定,省联通公司从事电信业务所实现的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市地分公司集中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请遵照执行。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丹东金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金蝶认证合作伙伴)   辽ICP备:05011140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堰江花园1号楼104室 邮编:118000

联系电话:0415-3134911 传真:0415-3145018  网址:http://www.ddkingdee.cn